为什么有些医院拒绝给HIV感染者手术
一、医院不具备手术能力或条件
医院不具备手术资质或能力
医院不具备手术条件,系统的外科配置不全面,对传染病的防护设施不完善,污染的物品消毒及处理不规范等,医护人员的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。
二、外科手术中,职业暴露不可避免
数据显示手术室医生职业暴露发生率为 7%~50%,其中 2%~15% 为缝合时的损伤。
职业暴露后需要进行抗病毒药物阻断,除了身体要承受药物导致的痛苦之外,内心也难以抑制焦虑和恐惧,需要连续监测三个月才能确认是否被感染,备受身心的双重折磨,另外,由于这些人工作性质特殊,每天面对的都是手术,不能有丝毫马虎,这种情况不可避免会对工作造成影响,这也是很多医院要考虑的问题。
三、特殊情况
包括医生个人问题和制度问题,例如近视无法配戴护目镜、需要高级领导批示、需要上报相关部门等等。
四、合并艾滋病情况复杂需要专业的医院治疗
不能确定患者的病与艾滋病有无关联,不能贸然做手术。这是大部分医生需要顾虑的。
HIV感染者手术可能存在很多并发症,而病人的免疫状态非常低下时,容易死于术后感染。正因为如此,医生很少给艾滋病人开刀,也包括给白血病人、化疗后免疫抑制的病人开刀。
医生有没有权利拒绝病人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规定如下:
第24条:“对急危患者,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;不得拒绝急救处置”
第28条:“遇有自然灾害、传染病流行、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,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”。
法律规定的医师“不得拒绝治疗”的范畴,仅限于“急危患者”和“突发事件”两种情形,至于HIV,不算在其内,所以医生是可以用“医疗水平不足”的理由,来拒绝病人的。